各有关科研院所:
根据《重庆市科研院所绩效激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渝科局发〔2022〕31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决定以2021年度为评价年度,组织申报2022年科研院所绩效激励引导专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科研院所绩效激励引导专项。
二、申报对象
本次申报对象为市级科研院所,包括市级事业科研院所、由原市级事业科研院所改制为企业法人的科研院所。
三、申报时限
2022年6月27日—7月04日18:00时。
四、申报要求
(一)科研院所绩效激励引导专项实行自愿申报。
(二)申报书(见附件1、2)请按要求填写。附件资料包括研发投入、基础能力、科研产出、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服务、新型研发机构等方面的证明材料。
(三)申报书及附件资料应真实、简约,双面打印装订成册。
(四)申报书经单位盖章后一式五份报送至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1511室。逾期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五)市科技局将组织市级科研院所绩效答辩会,由申报单位报告年度科技创新工作,要求制作PPT,汇报时间不超过8分钟,市科技局组织专家结合申报材料和答辩情况,形成审核意见和绩效得分,请各单位提前做好准备,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六)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过程中的违规违纪或不当行为,请直接向市纪委监委驻市科技局纪检监察组举报。
六、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高冬梅 67659267,张浩南 67605922
市科技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辛文辉 67600056
市纪委监委驻市科技局纪检监察组:何传英 67513576
附件:1.重庆市科研院所绩效激励引导专项申报书(公益类)
2.重庆市科研院所绩效激励引导专项申报书(改制类)
3.重庆市科研院所绩效激励引导专项评价指标体系(公益类)
4.重庆市科研院所绩效激励引导专项评价指标体系(改制类)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