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科技局:
为推进我省科技金融工作发展,加强政银企合作,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多元化金融支持,我厅将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申报贷款需求及科技创新贷款项目入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十三五”以来,由我省科技型企业牵头(或作为主要参与单位)承担并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型企业包括但不限于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
二、推荐入库
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企业自主申请,科技部门审核推荐”的原则,各市(地)科技局组织有融资需求且符合推荐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填报《科技创新贷款需求信息表》(见附件1)。并对信息进行审核,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省科技厅将各市(地)推荐的企业融资需求信息纳入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科技创新贷款库,后续将入库的企业推荐给金融机构,拓宽科技型企业的融资渠道。
三、贷款推荐
贷款银行包括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等21家金融机构(名单见附件2)。省科技厅将按照企业贷款意向银行顺序向相应银行推荐入库项目。银行将按照“自主决策、自控风险”的原则,开展贷前调查和贷款审批工作,并将有关落实情况反馈至省科技厅。
四、工作要求及报送时间
各市(地)科技局要高度重视“科技创新贷款库”建设工作,将科技创新贷款作为重要的资源配置方式,积极引导更多银行信贷资源进入科技创新领域,于2024年7月5日前将本地区的《科技创新贷款需求信息表》进行汇总,统一报至省科技厅指定邮箱(kjtzgc3303@163.com)。
联系人:科技资源统筹处 张麟;联系电话: 0451-82633303。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