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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及2016年项目结题与进展报告提交工作安排

发布者:点击量:发布时间:2016-12-23

为做好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和2016年应结题项目结题、年度进展报告提交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申报

随着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事业的发展,基础研究工作已成为衡量各高校研究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也越来越受到各高校的广泛关注与高度重视。我校2016年基金申报工作在各学院的共同努力下,经费保持在亿元以上,在重庆市首次超过三医大排第一,但申报数量却只有661。为有效保证我校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各学院务必积极动员、认真组织基金申报工作,力争我校在2017年的申报数达到800项。特作如下安排:

(一)申报要求

1.我校凡具有中级职称以上职称,或已获博士学位人员、在职博士生和在站博士后均可组织申报。获得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教师必须申报。

按照基金委要求:“依托单位非全职聘用的境内外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应当提供依托单位的聘任合同复印件,并提供包含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的说明(依托单位人事部门盖章),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

今年我们拟聘请校外研究人员作为我校协同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兼职教授/兼职研究员(岗位),明确聘期和在校工作时间,依托重庆大学申请面上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

2.各学院应积极开展宣传、动员、辅导工作、成立基金申报专家指导组,有针对性地对所申报的项目进行评议,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保证申报质量。鼓励并提倡申报人之间的相互交流与评议。对跨学科领域的申请,建议倾听相关学科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后进行完善。

3.重视优秀青年基金、杰青、重点、仪器专项以及创新群体等项目的组织申报,并指导“青年基金”申报。因“青年基金”获准率相对较高,各学院应积极为他们作好申报辅导工作。

4. 科研秘书务必要认真按照“自查表”进行审查。

(二)工作安排

1月18日前:申请人收集信息,整理思路,填写并自我完善《申请书》(2017年新版)后,交学院科研秘书。学院指导组对申请书进行评议,提出修改建议,学院科研秘书可对申请书作初步的形式审查。将评议建议返回项目申请人。

1月18日2月28日:申请人自评、自纠、完善申请书,同时将双面打印的纸质申请书一份(含电子文档)[签字盖章页另外单独复印一份]及《自然基金申请自查表》一并交学院科研秘书。

3月1日3月9日:学院科研秘书对申请书按自查表进行认真审核。

3月10日前:各学院统一将《申请书》及申请所需的相关附件、《自查表》、申请书签字盖章页复印件、《重庆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评议表》及“申请项目清单”交科技处项目办公室。

学校受理截止时间:3月5日——10日下午5点

请各二级单位务必按以上要求及时间节点提前做好申报工作安排。

基金委项目指南和申请通告发布后,学校将举办科研秘书培训会。

二、项目结题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并按照《条例》、相关类型资助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的要求(查阅http://www.nsfc.gov.cn),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以下简称资助项目)结束后,实事求是地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提供必要的附件材料,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报告中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1.项目负责人登录ISIS信息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报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2.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项目负责人资金决算数据统计截止于2016年12月31日。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3.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应当使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成果在线”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等成果。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4.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p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5.项目负责人应根据学院规定时间,将结题/成果报告双面打印(一式一份,不含附件材料)。经本人签字和财务处负责人签章后交学院。学院科研秘书于2017年1月15日前将纸质报告送交科技处。

三、项目进展报告

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信息系统,按填报说明填写。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于2017年1月10日前提交电子报告,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对未按规定提交进展报告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科技处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