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

成果申报

信息快讯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自科基金与国际合作  > 正文

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欧洲城市化联合研究计划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发布者:点击量:发布时间:2018-01-03


  联合研究计划(Joint Programming)是欧盟促进成员国战略科技合作,推进欧洲研究区建设的重要工具。欧洲城市化联合研究计划(Joint Programming Initiative Urban Europe,简称JPI UE)旨在推动合作研究,应对城市面临的挑战,提供城市转型与可持续发展的创新解决方案,现有14个成员国与5个观察员国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欧洲城市化联合研究计划(JPI UE)双边合作协议,以及双方共同组织的专家研讨会所确定的优先合作研究领域,2018年双方将共同资助中欧合作研究项目,促进中欧科学家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参与本次合作研究项目的有奥地利、比利时、法国、拉脱维亚、荷兰、挪威、波兰、瑞典和英国等9个国家,各国资助机构详见附件1。

  一、项目说明

  1. 资助领域:

  2018年度合作研究项目的资助领域为“经济转型与气候变化背景下的可持续城市发展”(sustainable urbanization in the context of economic transformation & climate change),包括3个研究方向:

  1) Climate change and new urban economies;

  2) Transformation of energy systems to strengthen urban circular economies;

  3) Urban public administration and services innovation.

  为支持上述3个方向的研究,同时还鼓励对数据管理的研究:

  4) Urban data management.

  各研究方向的具体说明详见附件2。中方申请人可选择一个或多个研究方向进行申报,交叉领域的项目申请需要有相关研究背景的人员参与。中文申请书的申请代码1必须选择G04?, 不符合此要求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2. 资助强度: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200万元/项(直接费用),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用。

  3. 资助项目:约10个项目。

  4. 项目执行期:3年(2019年3月至2022年2月),欧方项目执行期可为3年或4年。申请人应按管理办法要求提交项目进展报告,项目执行期结束后应提交结题报告。

  二、申请资格

  1. 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 中方团队至少含2个研究单位,至多含3个研究单位(即已经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依托单位),由中方申请人负责协调。欧方团队至少含2个不同欧洲参与国的研究机构,由欧方申请人负责协调。

  3. 中欧各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体现强强合作和优势互补。

  4. 欧方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应符合欧方各国资助机构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于2018年3月27日前在奥地利研究研究促进会(FFG)信息系统(https://ecall.ffg.at)中注册,否则将无法提交正式申请。中方申请人不需要在FFG系统中注册。中方申请人应向我委提交申请,欧方申请人向FFG提交申请,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5. 更多关于申请资格的说明请见《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NSFC-JPI_UE合作研究项目”属于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1. 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2. 上年度获得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3. “NSFC-JPI_UE合作研究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3项”的查重范围。

  4.《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四、申报要求

  1. 在线填报路径:

  中方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用中文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是: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点击“组织间合作研究(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JPI_UE (中欧)”,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依托基金项目的批准号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

  2. 在线提交附件材料,包括:

  (1) 英文申请书(撰写说明见附件3)。中欧各方应共同用英文撰写英文申请书,分别提交给NSFC和FFG。中、英文申请书的基本内容须保持一致。

  3. 申请人将以上全部材料在线填写和上传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须经依托单位科研处在在线申报接收期截止之前登陆ISIS系统审核确认后提交,未经确认的项目将无法成功提交。依托单位科研处审核确认后,申请人须打印系统生成的申请书及附件PDF文件,经申请人及参与人签字、依托单位及合作单位盖章确认后,寄送1份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101房间,邮编100085,电话:010-62328591)。欧洲处不直接接收项目申请材料

  4.ISIS系统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18131日至201862016时,纸质材料集中接收期为2018613日至201862016时(法定节假日除外),纸质文件的邮寄以邮戳为准。欧方注册截止时间为2018327日(欧洲中部时间14:00),提交正式申请截止时间为2018620日(欧洲中部时间14:00)。

  注:请申请人严格遵照本项目指南的各项要求填报申请,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将不予受理。如有疑问,请致电欧洲处询问。

  五、结果公布

  2018年12月公布审批结果,获批准的合作项目自2019年3?月开始执行。

  六、项目联系人

  中方联系人:徐 进/李文聪

  Email: xujin@nsfc.gov.cn

  电话:010-6232 5351

  中方申请人在线填写申请书过程中如遇到技术问题,可联系我委ISIS系统技术支持。

  电话:010-6231 7474

  欧方联系人信息见附件1。

  附件1:欧洲参与国和对应资助机构

  附件2:征集领域

  附件3:英文申请书撰写要求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国际合作局

201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