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NSFC)和京港学术交流中心(以下简称BHKAEC)资助,香港大学主办的“超越摩尔定律的前沿智慧硬件与信息系统”国际学术研讨会将于2024年5月下旬在香港召开。此次研讨会将涵盖纳米光电子系统,下一代芯片技术、物联网与边缘感知、人工智能(包括机器人和自动驾驶技术)和信息安全等多个应用领域。研讨会将深入探讨信息科学与工程前沿领域的发展现状、未来趋势,以及中国在信息科学基础研究、技术创新、产业应用推广和信息科学教育等方面的规划与战略。为我国相关部门制定行业规划与发展计划提供借鉴,并为信息科学与工程学科未来五至十年优先资助领域立项提供战略参考。
根据NSFC和BHKAEC的双边合作协议和《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NSFC将资助对本次学术研讨会感兴趣的科研人员参会,鼓励和支持内地与香港学者之间的交流。本出境会议项目旨在组织对上述会议内容感兴趣的科研人员围绕该领域国际合作重点进行交流研讨,并建立双边跨学科合作关系,为后续与香港学者开展相关研究奠定基础。
一、 项目说明
(一)项目类型。
本项目类型为出国(境)参加双(多)边学术会议(出国会议)。
(二)资助领域和申请代码。
资助领域为信息科学领域及其相关交叉学科领域。申请代码1须选择F或T下属代码。
(三)资助强度。
资助强度为不超过2万元/人,其中包括出境参会所需的护照签证办理费用、国际旅费(经济舱)、食宿和当地交通费用等。为了加大自然科学基金委对内地学者赴港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的支持力度,自然科学基金委资助的赴港交流项目,除申请人外,还可在申请书中额外申请不超过2名青年学者(仅限在研基金项目课题组成员)同行程参加学术交流的资助经费,资助标准同上。会议承办方香港大学将为获资助者出具会议邀请信,以便申请赴香港签注。
(四)资助规模。
拟资助的项目数量约20项。
二、 申请人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管理办法》,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须是三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主要参与者需经在研项目负责人同意)。
(二)申请人应该是申请合作交流项目的实际负责人,限为1人。
(三)更多申请人条件的详细说明请见《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 限项申请规定
(一)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受“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为2项”规定的限制。
(二)不受“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规定的限制。
(三)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NSFC-BHKAEC合作交流项目,合计限1项。
(四)《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四、 申报说明
(一)申请人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相关内容。
2. 申请人须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书》。具体步骤是:
(1)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
(2)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
(3)点击“出国(境)参加双(多)边会议”右侧的“填写申请”,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BHKAEC(京港学术交流中心)”,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要依托的基金项目批准号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
3. 申请书填写说明
(1)申请人应在项目申请书中阐明其研究基础和方向与本次学术会议的联系。
(2)学术会议将于2024年5月20日-21日在香港召开。申请书中的合作起止日期请填写2024年5月19日至2024年12月31日。
(3)申请书中仅包含拟参会人员,无需填写港方合作者。
4. 预算编报要求。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须知中预算编报要求的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要求,认真如实编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
5. 申请材料要求。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
(二)依托单位注意事项。
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申报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本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依托单位应在规定的项目申请截止日期前提交本单位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请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上传本单位项目申请清单,无需提供纸质版。
关于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提交等事宜,请参照《关于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执行。
项目获批准后,需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版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
(三)项目申请接收。
信息系统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4月19日下午16时。
注:请申请人严格遵照本项目指南的各项要求填报申请,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将不予受理,如有疑问,请致电项目联系人询问。
五、 联系方式
电 话:010-6232 8256,6232 6943
传 真:010-6232 7004
邮 箱:hmt@nsfc.gov.cn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010-6231 7474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