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大病虫害防控综合技术研发与示范”等6个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正式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已完成“重大病虫害防控综合技术研发与示范”等6个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预申报书形式审查和首轮评审工作,通过形式审查和首轮评审的项目将进入项目正式申报书(含预算申报书)填报阶段。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正式申报书填报有关要求
 为加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正式申报书和预申报书的衔接,预申报书的有关内容将自动关联到正式申报书中,其中有些内容不允许修改,有些内容可以作适当修改,具体如下:
 (一)以下内容不允许修改
 1.项目负责人、任务(课题)负责人。
 2.项目牵头申报单位、现有参与单位、推荐单位。
 3.所属专项、申报的指南方向。
 4.项目下设任务(课题)数。
 (二)以下内容不允许降低指标或大幅调整
 1.考核指标不能降低,但需进一步细化。
 2.主要研究内容不能减少和大幅调整,但需进一步细化;如需增加研究内容,应提交说明作为附件。
 3.承诺的配套条件不能降低。
 4.项目名称可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三)
 人员和单位
 在预申报书已有项目、任务(课题)负责人基础上,项目应补充填报其他参加人员(C、D类人员),补充人员需满足限项要求。若项目研究需要,可适当增加参与单位,但参与单位总数不得突破指南规定的上限,且需要补充新的联合申报协议。
 (
 四
 )附件材料
 1.项目申报单位与参加单位之间的联合申报协议。
 2.企业资质证明。如企业作为参加单位的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如企业作为项目牵头单位的,还须提供该单位近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3.配套经费来源证明。明确有配套经费的项目,应出具配套经费来源证明,并明确配套金额。
 预申报阶段已提供的上述相关材料仍视同有效,不需要重复上传;仅在有重大修改或增补时,需要补充提交相应的修改或增补部分。
 二、项目预算编报原则
 预算编制应结合牵头单位及参与单位现有基础及支撑条件,根据项目(课题)任务目标的实际需要,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进行编制。
 三、网上填报
 请各项目申报单位认真阅读、理解《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研究”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2〕107号)和专项指南要求,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
 
http://service.most.gov.cn)相关专栏下载项目申报书模板,并按照模板准备材料。网络填报时间为2022年7月26日至2022年8月25日。本次填报实行无纸化,我中心将以网上填报的正式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正式申报书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确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提供的,请上传依托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扫描件,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根据情况通知补交。
 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
 四、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 序号 | 专项名称 | 联系电话 | 
 
   
   | 1 | 
     重大病虫害防控综合技术研发与示范
     | 59199368 | 
 
   
   | 2 | 
     农业面源、重金属污染防控与绿色投入品研发
     | 59199333 | 
 
   
   | 3 | 
     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
     | 59199375 | 
 
   
   | 4 | 
     北方干旱半干旱与南方红黄壤等中低产田能力提升科技创新
     | 59199375 | 
 
   
   | 5 | 
     主要作物丰产增效科技创新工程
     | 59199391 | 
 
   
   | 6 | 
     海洋农业与淡水渔业科技创新
     | 59199333 | 
 
 
  
  
  
  
 
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