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现对由我校牵头提名的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项目的会议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地点为学校科发院张贴栏,公示期为2025年6月23日-6月27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向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提出,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同步报送学校科发院。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教育部和学校科发院将按有关规定对异议提出者的相关信息予以保护。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提出的异议不子受理
联系方式:
1.教育部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与信息化司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10-66096358
邮箱:kjjl@moe.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南楼
邮编:100816
2.学校科发院
联系人:周裕涵、金恬
电话:023-65103548
邮箱:cgb@cqu.edu.cn
地址:重庆大学A区办公楼201办公室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