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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关于实施2024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自筹经费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点击量:发布时间:2024-07-30

甘肃省关于实施2024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自筹经费项目的通知

甘科基函〔2024〕27号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调动各类创新资源,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引导全省各行业、各地区科研力量共同推动科技创新和科技人才培养,根据《甘肃省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管理办法》(甘科计划规〔2020〕10号),省科技厅在前期组织实施本年度省级科技计划工作的基础上,启动实施2024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自筹经费项目(以下简称B类项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根据各单位实际需求,省科技厅拟在已参与评审但未立项的2024年度省级自然科学基金(含青年科技基金)中,组织实施本年度B类项目。

二、注意事项及要求

1.组织实施B类项目的单位须与省科技厅签署《甘肃省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协议书》。

2.本年度B类项目优先资助40岁以下科研人员,立项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年度省财政资金资助的自然科学基金(含青年科技基金)立项数。

3.实施B类项目的单位,要严格落实B类项目配套经费承诺,资助经费不得低于同类别项目省财政资助经费额度。

4.立项的B类项目纳入省级科技计划体系管理。依托单位应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时完成项目任务书规定的各项任务,并做好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和监督。

5.请有需求的单位于2024年8月2日18:00前与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对接协商,确定实施意向后,提交申请函(包括拟推荐项目清单、上年度B类项目配套经费证明材料)。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基础研究处 陈录元

联系电话(传真):(0931) 8828052

 

 

甘肃省科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