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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海南省地热能发展规划(2024-2030年)》课题承担单位的第二次公告

发布者:点击量:发布时间:2023-12-12

关于遴选《海南省地热能发展规划(2024-2030年)》课题承担单位的第二次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我委拟开展海南省地热能发展规划(2024-2030年)”课题承担单位公开遴选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内容

(一)课题名称及课题类别

课题名称海南省地热能发展规划(2024-2030年)

课题类别:重大课题

(二)研究意义和重点

研究分析海南地热资源概况、开发利用现状,总结目前海南地热资源开发利用中存在的问题,基于海南地热资源及技术水平提出地热能发展总体目标和总体要求,研究提出地热能在勘探评价、示范应用、技术创新方面的重点任务,制定规划保障措施,为指导海南省地热资源科学有序开发利用提供重要遵循。

(三)项目预算

课题费用控制价为45万元,包含但不限于可能发生的差旅费、会议费、专家劳务费等。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课题承担单位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课题承担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课题承担单位应具备相关专业资质。课题承担单位近五年承担过省级及以上清洁能源发展规划等相关研究课题,熟悉海南能源发展情况者优先课题组成员主要为供应商单位工作人员,且要具备开展课题研究的专业和知识结构,完成过相类似的课题或发表过类似成果。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我委课题采购服务的承接主体。

4.申请单位应长期关注和较为全面了解海南能源电力发展情况,曾承担过省级清洁能源领域发展规划等相关研究课题的单位和团队可酌情加分。

5.课题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课题组负责人应组织和指导课题实施全过程,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有超过10年以上能源发展规划研究经验者优先。项目组主要负责人在海南工作时长原则上不少于研究总时长的25%。

6.项目组成员(含负责人)要具备开展项目研究的专业和知识结构,必须具有清洁能源发展规划等相关课题的研究基础、研究经验和研究成果。项目组应包含至少3名研究生学历或高级职称或相当于处级及以上级别人员

遴选评分标准

详情见附表。

四、有关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如实填写《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课题研究申请书》,提出课题研究思路、研究内容、研究方法、进度安排、经费预算、研究成果转化目标及转化形式等。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社保资金证明(近一年期内)、纳税证明(近一年期内)、重大违法记录声明等资料,课题申请书和附件材料应加盖课题承担单位公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一式份送至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处,邮编570204)。

(二)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121217:30(通过现场递交方式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我委将组织专家对课题研究申请书进行评审,择优遴选课题承担单位,并签订课题委托合同。

(四)20241月20日前提交课题成果。

    ()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有,课题承担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8楼814

联系电话:0898-65342589,投诉电话:0898-65399890

件:1.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课题研究申请书

       2.课题研究遴选评分表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