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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推荐2016年度(第二十五届)孙越崎能源科技奖(孙越崎能源大奖)的通知》(孙基会字〔2016〕第02号)及《关于申报2016年度(第二十五届)孙越崎青年科学技术奖的通知》(孙基会字〔2016〕第03号)。我校将开展2016年孙越崎能源科技奖和青年科技奖的推荐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条件及评选标准
孙越崎能源科技奖(孙越崎能源大奖)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奉献、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优良的科学道德与学风。
2.在推动本行业科技进步有重要贡献,或在基础应用理论研究、高新技术产业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人员。
3.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过国家级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一、二等奖及以上的主要完成人。
4.不受限制年龄。
孙越崎青年科学技术奖
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奉献、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道德与学风,并在业务工作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学术上提出了新的思路和见解,发表后被公认为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
2.在科学技术实践中勇于创新,做出重要贡献并已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在传播科学技术知识和新技术推广中成绩显著,做出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重要贡献。
注:候选人应为1976年l月1日以后出生的青年科技工作者。曾获得“孙越崎青年科技奖,”“煤炭青年科技奖”者,不再申报。(“孙越崎青年科技奖”与“中国煤炭工业学会全国煤炭青年科学技术奖”不得同时申报)
二、材料要求
孙越崎能源科技奖(孙越崎能源大奖)
1.“孙越崎能源大奖人选推荐表”一式二份;
2.“候选人简表”一式十份(其中原件3份);
3.孙越崎能源大奖推荐汇总表一份;
4.代表性的科技成果(不超过三项),奖励证书(国家科学技术奖、省部级特等、一等奖),学术成就证明,专利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著作可附样书。
( 1-3项材料需另附电子版,U盘或者光盘)
孙越崎青年科学技术奖
1.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二份;
2.候选人推荐简表一式十份;
3.专家推荐表各一式一份;
4.孙越崎青年科技奖推荐汇总表一份;
5.有代表性的成果、简介或鉴定证书(不超过三份)、发表的论文或奖励证书等(可用复印件)均一式一份。有著作可附一本样书。
(1-4项材料需另附电子版,U盘或者光盘)
三、申报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
2.(孙越崎青年科技奖)由三位(本单位一位,外单位两位)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出具推荐意见;
3.报奖材料(孙越崎能源大奖、青年科技奖)请于2016年7月8日前交科技处成果办,逾期不予受理。经学校评审,择优(能源大奖1名,青年科技奖1-2名)报送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委员会。
四、费用
被学校选中的候选人申报时同时将评审费(能源大奖每人1500元,青年科技奖每人1000元)一并通过银行寄往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委员会。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 玲
联系电话: 65103548
邮 箱:ll@cqu.edu.cn
其他未尽事宜,请查看附件。
关于申报2016年度孙越崎青年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关于推荐2016年度孙越崎能源科技奖的通知
科 技 处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