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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我校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及结题时间节点等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者:点击量:发布时间:2020-02-03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工作部署,严格执行学校《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具体要求,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推迟2020年度项目申请与结题时间等相关事宜的通知》(国科金发计〔2020〕5号,http://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77373.htm)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就我校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及结题时间节点调整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将国科金发计〔2020〕5号文告知所在单位的每一位相关老师及科研人员,特别是在疫情防控一线的人员,使他们心无旁骛,全力参加疫情防控阻击战。

2.项目申请的系统填报校内截止时间调整为4月10日下午17:00;项目结题报告提交时间调整为4月1日下午17:00。

3.根据基金委要求,2020年5月31日(含)以前截止申请的各类项目,包括集中接收申请项目和非集中接收申请项目,全部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申请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确因疫情防控需要暂时无法提供的,请申请人在申请书正文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中注明,并上传依托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扫描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根据情况通知依托单位后续提供。

4.考虑到在抗击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线的科研人员可能无暇在4月20日前提交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对抗击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线的科研人员再次开放申请。请相关一线科研人员及时告知科发院(4月16日前),由学校在2020年4月20日12点前在ISIS信息系统中真实准确填写和提交学校原拟提交申请但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无法在上述日期前提交申请的科研人员备案表,加盖公章承诺真实准确并扫描上传。对于已在备案表中列出的科研人员,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适时开放申请,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5.请各学部、各学院根据新的项目申请资料提交时间节点,继续做好2020年项目申请书的专家辅导和质量把关。

6.如需咨询及服务,请随时联系。

联系人:胡老师13883364219 陈老师15736080635

段老师18323346575 谢老师13508306908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