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

成果申报

信息快讯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重要通知  > 正文

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科研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点击量:发布时间:2020-02-08

 

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部委、重庆市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确保全校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充分发挥科技对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支撑作用,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科研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1.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按照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各类科研活动组织、实施和过程管理,切实保障广大科研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积极开展疫情防控科研攻关

    1.成立科研攻关组,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与防治应急科研攻关,集中全校优势科技资源,以解决疫情防控实际问题为核心,加快科研攻关,加快技术成果转化。

    2.启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与防治应急科研专项,组织具有相关研究基础的科研人员,重点围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途径、干预阻断、新颖快速诊断检测技术、临床防控和治疗、患者心理干预等关键科学问题,开展联合攻关,把研究成果应用到战胜疫情中,为新型冠状病毒及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控及诊疗提供理论及技术支撑。

3.承担应急科研攻关任务的科研团队及研究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生物及医学研究有关管理规定和要求,坚决杜绝违规开展实验活动,主动做好疫情防护措施,消除隐患,防范各类生物安全风险。

    三、减少科研人员外出和现场科研活动

1.原则上开学前,不得组织召开学术讨论、科研交流、项目评审等各类学术会议,科研人员应尽可能减少外出。

2.除与疫情防控直接相关的科研攻关外,暂停与科研相关的外出资料收集、实验、野外取样、现场调研等工作,各单位要严格把控,做好本单位实验室监管。

    四、简化日常科研管理流程

1.通过“学校科研服务网上大厅”办理各类科研项目过程管理资料审核。对于确有必要提交纸质审核材料的,在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统一补办相关手续。

2.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科技人才计划和奖励申报等,按照中宣部、科技部、基金委、教育部、市科技局、市社科规划办、市社科优秀成果奖和市发展研究奖评奖办等主管部门的最新要求进行调整。

3.科研管理部门将采取多种措施,尽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科研服务工作,方便广大科研人员。科研过程管理中的各类问题,原则上通过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办理

 

                                 重庆大学

                              20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