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

成果申报

信息快讯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重要通知  > 正文

关于2015年已结题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经费使用及结余经费退回工作的再次通知

发布者:点击量:发布时间:2018-11-30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收回2015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国科金发财〔2018〕91号)要求,截至2018年12月31日仍未使用的2015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基金委将全部收回。

  1. 请各二级单位再次通知相关项目的负责人,只要有结余经费(含几分钱),均需办理退回手续,而且基金委系统中将记录项目负责人相关情况。请各项目提前做好安排。根据基金委要求“应退结余数”以实际支出数为基础,不考虑应付未付、暂付款、预付款等情况(以上情况均属退回范畴)”。根据学校年底财务决算安排,12月10日后不能报账。如有未冲销借款,在12月10日前未冲销借款将从项目负责人工资中抵扣。请各项目负责人抓紧将账户余额清零。

  2. 我校教师作为合作单位参与校外项目的,参照我校牵头项目,办理经费使用及结余经费退回。我校牵头,有校外单位参与并外拨了经费的项目,请项目负责人通知校外合作单位办理经费使用及结余经费退回。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8年11月28日